張貴英庭審“翻供”鍍鋅鋼管稱不確認(rèn)被擊斃者是周克華
“周克華也已伏法鍍鋅鋼管,只有張貴英一人了鍍鋅鋼管,必須要見一見鍍鋅鋼管,討個說法?!?月15日下午鍍鋅鋼管,王虹(音)帶著背簍里的嬰兒鍍鋅鋼管,試圖進入重慶市沙坪壩區(qū)法院刑事庭。法警攔住了她。法庭里的身著黑色棉衣鍍鋅鋼管,牛仔褲鍍鋅鋼管,長發(fā)齊肩的張貴英背對聽眾。
約14時40分鍍鋅鋼管,她走入被告席鍍鋅鋼管,白皙的臉淡無表情。整個下午鍍鋅鋼管,張都言語低沉鍍鋅鋼管,聽眾覺得她答問簡練。只有幾次鍍鋅鋼管,面對不斷重述的“周克華”案情鍍鋅鋼管,張貴英到了情緒邊緣。她問鍍鋅鋼管,現(xiàn)在是審我鍍鋅鋼管,為什么總提到他?事實上鍍鋅鋼管,那個“周克華”是誰?做過什么?仍然與張貴英的命運緊密聯(lián)系。
自2012年4月結(jié)識周克華鍍鋅鋼管,張走入她不曾設(shè)想的一條路。在筆錄材料中鍍鋅鋼管,張曾向訊問人員承認(rèn)自己有罪。在庭審后段鍍鋅鋼管,張辯解這些口供。她強調(diào)自己與周克華“沒有感情”鍍鋅鋼管,“就是金錢交易”鍍鋅鋼管,并且不知道曾收下的6萬元的來源鍍鋅鋼管,也沒有真的認(rèn)為能拿到周曾承諾的40萬元。
針對檢方以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罪起訴鍍鋅鋼管,兩位辯護律師姚飛和李永超自稱系義務(wù)為張進行無罪辯護。他們試圖要求控方先證明:810槍擊案是不是周干的?被擊斃的是否是周?拿給張6萬塊錢的人鍍鋅鋼管,是不是就是被擊斃的人?
審理近5個小時后結(jié)束鍍鋅鋼管,法官并未當(dāng)庭宣判。結(jié)局對張似乎并不利。據(jù)辯護律師轉(zhuǎn)述鍍鋅鋼管,檢察官向法院提出鍍鋅鋼管,對張?zhí)幰杂衅谕叫?-7年鍍鋅鋼管,并附帶經(jīng)濟處罰。這高于兩項指控在刑法中規(guī)定的最低刑期。姚飛對本報記者說鍍鋅鋼管,張貴英是否有罪鍍鋅鋼管,應(yīng)該以事實鍍鋅鋼管,而不是她的口供為依據(jù)。
爭論“窩藏”和“犯罪所得”
一共3頁的起訴書中鍍鋅鋼管,針對張貴英涉嫌的兩項犯罪鍍鋅鋼管,檢方一一陳列事實。在庭審前鍍鋅鋼管,檢方向媒體透露了部分筆錄證據(jù)。主要包括鍍鋅鋼管,張承認(rèn)曾受周所托為其購買一支口紅;曾在槍擊案后收下周給的6萬元錢鍍鋅鋼管,分多次存入銀行;也承認(rèn)在宜賓曾見周持槍。辯護律師也有針對地向媒體指出鍍鋅鋼管,這些文字沒有準(zhǔn)確描述張貴英的主觀想法。
2012年4月鍍鋅鋼管,張貴英在宜賓和周克華相識后將其帶至自己家中同居。檢方材料顯示鍍鋅鋼管,周克華最初稱鍍鋅鋼管,自己名叫“劉東”鍍鋅鋼管,是一位海歸;其間鍍鋅鋼管,周翻出通緝“曾開貴”的信息給張看鍍鋅鋼管,“曾開貴就是我?!碑?dāng)時20歲鍍鋅鋼管,出身貧窮農(nóng)家的張貴英“不信”鍍鋅鋼管,周提出會給張50萬元鍍鋅鋼管,張決定與之共赴重慶。
周克華向張還展示過一支槍——王虹的丈夫2012年8月10日上午從中國銀行上橋支行取款出門后鍍鋅鋼管,周克華拔槍射擊鍍鋅鋼管,兩名遇害者倒地后鍍鋅鋼管,周帶走7萬塊錢。中午鍍鋅鋼管,在沙坪壩區(qū)陳家灣一家7天酒店鍍鋅鋼管,周將其中6萬元交給張貴英鍍鋅鋼管,叮囑她分多次存入銀行——因此鍍鋅鋼管,檢方認(rèn)為張貴英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。
檢察官強調(diào)鍍鋅鋼管,在2012年8月10日至8月13日期間鍍鋅鋼管,張貴英多次用不同電話號碼與周克華通話或短信往來鍍鋅鋼管,將自己了解的警方偵查和追捕情況告訴周克華鍍鋅鋼管,并向周克華提供化裝用的口紅——據(jù)此項和其他與周同居等行為鍍鋅鋼管,檢方指控張涉嫌窩藏罪。
辯方認(rèn)為鍍鋅鋼管,如果所謂“窩藏”是指周在宜賓期間鍍鋅鋼管,張明知周持槍鍍鋅鋼管,還為他提供住宿。“現(xiàn)在公職人員配槍的也經(jīng)常到某些場所去玩鍍鋅鋼管,怎么就辨認(rèn)對方一定是壞人呢?”
檢方提出張貴英在周克華于重慶的藏匿中提供了幫助。辯護律師提出鍍鋅鋼管,周克華到重慶后并沒有和張貴英住在一起鍍鋅鋼管,案發(fā)后兩人也只是通過短信和電話聯(lián)絡(luò)鍍鋅鋼管,張貴英并沒有窩藏周克華。
“張貴英年紀(jì)尚小鍍鋅鋼管,判斷力弱、文化水平有限鍍鋅鋼管,以周克華的反偵察敏感性鍍鋅鋼管,不會將機要事情托付給張?!?/P>
就“犯罪所得”鍍鋅鋼管,張貴英自己說鍍鋅鋼管,810槍擊案后見周鍍鋅鋼管,是周短信中讓她到酒店去拿“40萬”——最終給了張6萬元。檢方材料稱鍍鋅鋼管,就當(dāng)天中午鍍鋅鋼管,周克華和張貴英在沙坪壩陳家灣“7天連鎖酒店”附近見面鍍鋅鋼管,將6萬元贓款交給張貴英鍍鋅鋼管,張貴英將贓款分別存入建行、農(nóng)行卡中。
張在庭審中辯稱鍍鋅鋼管,自己不能確定這些錢是否合法。此后檢方陳列了兩人在8月10日至8月13日的通話通信記錄。張辯稱鍍鋅鋼管,自己提供給周的信息鍍鋅鋼管,都是網(wǎng)上公開信息。
張貴英認(rèn)不清周克華
在15日庭審中鍍鋅鋼管,辯護律師對一些筆錄證據(jù)提出疑義。比如鍍鋅鋼管,筆錄顯示張貴英能清楚記住周在一起生活期間的物品鍍鋅鋼管,包括塑料瓶蓋顏色。律師認(rèn)為這與張貴英的日常行為特征不符。同時鍍鋅鋼管,控辯雙方的焦點都引向“周克華”這一變數(shù)。
律師李永超說鍍鋅鋼管,檢方有出具鑒定報告鍍鋅鋼管,稱張在錄口供時精神正常鍍鋅鋼管,有完全刑事責(zé)任能力。但張在庭上說鍍鋅鋼管,自己只要一緊張就會犯病。律師說鍍鋅鋼管,一個女孩被七八個警察抓到刑偵大隊鍍鋅鋼管,張說自己整個人都是暈的鍍鋅鋼管,到哪里了都不知道。所以法院應(yīng)該考慮她口供的真實性。
此外鍍鋅鋼管,周克華被擊斃后鍍鋅鋼管,當(dāng)時有報道說鍍鋅鋼管,周克華在8月10日犯案后曾跟張貴英短暫通話鍍鋅鋼管,說10日沒搞到什么錢鍍鋅鋼管,準(zhǔn)備在14日“再干一次大的”鍍鋅鋼管,但在張貴英的筆錄中并無這些內(nèi)容。
辯護律師認(rèn)為鍍鋅鋼管,如果周克華仍在世鍍鋅鋼管,對張貴英行為的認(rèn)定鍍鋅鋼管,需要以周克華的犯罪證據(jù)為前提。比如周是不是實施了810槍擊案;如果周克華已死亡鍍鋅鋼管,也同樣需要證明鍍鋅鋼管,張貴英認(rèn)識的曾自稱“劉東”的周克華鍍鋅鋼管,與檢方所稱“周克華”是同一人。
當(dāng)庭法官曾陳列12個人的身份照片信息鍍鋅鋼管,讓張貴英指認(rèn)鍍鋅鋼管,張指向第10位鍍鋅鋼管,但第11位才是周克華。然后鍍鋅鋼管,當(dāng)庭放了一段810案件中的視頻剪輯鍍鋅鋼管,張認(rèn)為視頻中男子走路不像周。庭上張也無法辨認(rèn)照片上被擊斃的是否周。此前媒體報道鍍鋅鋼管,周克華的母親也沒有現(xiàn)場辨尸。但檢方在庭上出示了相關(guān)DNA鑒定記錄。
一位辯護律師說鍍鋅鋼管,他自感幸運沒有在開庭前日會見張貴英鍍鋅鋼管,否則這種連續(xù)“錯認(rèn)”鍍鋅鋼管,很可能讓律師背上教唆當(dāng)事人的嫌疑。姚在最后辯論階段情緒激動鍍鋅鋼管,眼眶含淚鍍鋅鋼管,數(shù)度哽咽。有法庭工作人員認(rèn)為鍍鋅鋼管,“翻供”和律師在庭上的部分行為鍍鋅鋼管,可能并不有利于當(dāng)事人。 |